新北市公寓大廈線上報備推廣計畫:公所將依三期程執行下列事項,請各管理委員會配合辦理。
1.宣導期(即日起至106年6月30日)-宣導社區將文件掃描後提供電子檔,以利後續建檔作業。
2.試辦期(106年7月1日~106年8月31日)-如社區係以書面報備送件但未提供電子檔,本所可協助掃描電子檔至工務局,並至線上系統更新社區資料。
3.執行期(106年9月1日後~)-如社區仍以書面報備送件,請社區一併提供電子檔,本所只協助至線上系統更新社區資料。
◎有關線上報備及電子檔報備部份,係由社區端先行鍵入及上傳相關資料,受理機關僅需線上確認資料之完整性,再依公文程序發給報備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