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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深坑區公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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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

(轉知)110年度後備軍人屆滿服役限齡除役公告稿及刊登日期表
發佈日期
2020-11-28
發佈單位
深坑區公所
類  別
最新公告
公告日期
1900-01-01
主辦單位
深坑區公所
公告內容


一、110年各階除役年齡如下:
 (一)二級上將:70歲(民39年出生)。
 (二)中將:65歲(民44年出生)。
 (三)少將:60歲(民49年出生)。
 (四)上、中、少校及士官長:58歲(民51年出生)。
 (五)上、中、少尉及上、中、下士:50歲(民59年出生)。
 (六)志願役士兵:45歲(民64年出生)。
 (七)義務役士兵、補充兵:36歲(民73年出生)。
二、上列人員服役限齡,計算至109年12月31日止,並自110年1月1日除役除管,不另發給除役令。
三、相關公告文及登載日期表請參閱附件檔。
相關附件
  • 公告函
    • ODT
  • 刊登日期表
    • OD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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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更新日期:2020-11-2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