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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深坑區公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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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

請勿露天燃燒稻草
發佈日期
2024-05-19
截止日期
2024-12-31
發佈單位
深坑區公所
類  別
最新公告
公告日期
2024-05-19
主辦單位
深坑區公所
公告內容


露天燃燒稻草會產生含懸浮微粒等污染物的煙霧及異味,也會影響空氣品質,引起眼睛及呼吸道不適,更易造成火災。而一氧化碳等及異味,也會影響空氣品質及我們的身體健康。
環保局指出,清除後的雜草及廢樹枝葉,正確處理方式是裁斷、破碎裝袋捆綁好,交由垃圾車清運;田園可現地破碎翻耕掩埋增加土壤有機質。若進行焚燒處理,#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,可處1200元至10萬元罰鍰,即使稽查時未查獲行為人,也會查明地主或管理人,行文要善盡防止污染的管理責任,往後如查有違規事證,也可處罰款。
另依#空氣污染防製法第60條第1項規定,產生明顯的粒狀污染物,散佈於空氣,處新臺幣五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;其違反者為工商廠、場,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。
#環保局呼籲,一旦查有污染環境情事,絕對從嚴從重處分。若發現污染環境情形請立即撥打一九九九。
#新北市深坑區公所關心您
#請勿露天燃燒稻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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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更新日期:2024-05-1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