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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深坑區公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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調解委員會專區

聲請調解須知
聲請調解程序(依據鄉鎮市調解條例第13條)
  1. 聲請調解須知:
    1. 兩造均在同一鄉、鎮、市居住者,由該鄉鎮市調解委員會調解。
    2. 兩造不在同一鄉、鎮、市居住者,民事事件由他造住、居所、營業所、事務所所在地,刑事事件由他造住、居所所在地或犯罪地之鄉、鎮、市調解委員會調解。
    3. 經兩造同意,並經接受聲請之鄉、鎮、市調解委員會同意者,得由該鄉、鎮、市調解委員會調解,不受前二款之限制。
  2. 調解書填寫須知:
    1. 有關車禍糾紛請填寫車禍調解書,並附上「車禍紀錄表」、聲請人「身分證」、「行照」影本。
    2. 非關車禍糾紛之其他事件請填寫一般調解書及詳填事件概要,並附上聲請人「身分證」影本,如有關調解事件之文件請一併附上。
    3. 如聲請人非本人請附上委託書,並附上聲請人及受託人「身分證」影本。
  3. 調解日期:*本會接受聲請書後核對無誤,則排定日期調解並以雙掛號通知兩造。
 
法律諮詢視訊服務
由新北市政府聘請法律扶助顧問提供法律諮詢,透過視訊系統與區公所連線,於線上回答民眾法律疑
申請方式如下:
  1. 預約登記:填寫申請書遞送區公所民政災防課受理登記,並請依預約時間至區公所進行視訊
  2. 視訊地點:深坑區公所3樓
  3. 視訊時間:每星期三上午9時30分至11時30分
 
調解委員名單
TEL:2662-3116
職稱 姓名
主席 高貞雄
委員 張王鴛鴦
委員 林銘智
委員 羅定國
委員 許慶興
委員 廖珮均
委員 洪嘉莉
委員 許添富
委員 莊順義
秘書 呂國興
 
聲請調解書表單下載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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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更新日期:2021-04-0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