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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深坑區公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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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眾常見 Q & A

申請馬上關懷急難救助有何幫助?
發佈日期
2020-12-30
發布單位
深坑區公所
類      別
低收中低收急難救助
詳細內容


  1. 死亡:當事人為負擔家庭主要生計責任者補助最高三萬元,非負擔家庭主要生計責任者則最高為一萬元。若已申請保險給付、補償金、賠償金而尚未領取期間,當事人為負擔家庭主要生計責任者補助一至二萬元。
  2. 失蹤:當事人為負擔家庭主要生計責任者補助一至二萬元,非負擔家庭主要生計責任者則最高為一萬元。
  3. 罹患重傷病:補助一至三萬元。
  4. 失業:當事人為負擔家庭主要生計責任者補助一至三萬元。
  5. 其他原因無法工作:負擔家庭主要生計責任者補助一至二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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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更新日期:2021-03-10